荆州市民政局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特编制《荆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荆州市民政局在荆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gzhou.gov.cn/)上予以发布,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更新。需要获得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荆州市民政局以下信息:
1.市民政局及分工情况;
2.市民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市民政局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荆州市民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荆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荆州市民政局网上查阅目录(地址http://jzmzj.zwgk.jingzhou.gov.cn/35585/101220253/t114220253014/563750.shtml)。
(二)公开方式
1.荆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gzhou.gov.cn/);
2.“荆州市民政局”微信;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荆州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荆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由荆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受理。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6-8916121;
传真号码:0716-8916122;
电子邮箱地址:mzjysq@jingzhou.gov.cn。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
邮政编码:4340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荆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信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联系电话:0716—8916121;邮政编码:434000。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荆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16—8916121。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716—8916122。
4.电子邮箱申请。通过荆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mzjysq@jingzhou.gov.cn提交申请,应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此邮箱只用于接收向荆州市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网页申请。请登录荆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荆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财法办〔2021〕123号)的规定执行。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荆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荆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6-8916121;
传真号码:0716-8916122;
电子邮箱地址:mzjysq@jingzhou.gov.cn(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2号;
邮政编码:434000。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荆州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mzjysq@jingzhou.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荆州市××局(委、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